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确定是否对方银行卡已经发生了交易,如果是在途的交易,是可以提供证明取消。如果对方银行卡已经发生了交易,可联系对方收款人,让对方予以归还,若不归还可向检查机关以非法占有罪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