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收条要写明收到的财物的具体信息,经手人签字时间。注意事项: 第一、内容要相对完善。如果是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和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第二、用语要准确。 杜绝使用模糊用语,含义要清晰明了,这样就不会产生歧义。 第三、收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或单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落个丢人现眼。 第四、主体身份要确认。自然人是否成年,自然人的姓名是否与身份证相符,注明身份证号码是很有必要的,主体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龄、住址、工作单位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