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条件是,如果使国家直接经济损失高于五十万元的;使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的;或者有其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的,应当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一年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