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必须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那么如何认定诈骗罪中非法占有呢。非法占有是属于个人的主观意识,一是要看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二是看其实施的客观行为,但供述非常易变,所以要结合行为来看,也就是说我们要看最吸引人的客观实施行为有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其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等等,这些都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