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在官网进行查询; 找到所在城市的 社保 官网,输入自己个人的账号密码进行登陆,然后点击 个人社保 信息查询即可。在官网上不仅能查询自己卡里的余额,还能查询到集体的缴费记录。 2、在社保中心查询 可以携带本人 身份证 或者社保卡到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在社保办事处,不仅可以在柜台查询,如果有自助查询机器,也可以在机器上刷卡查询。 3、使用微信进行查询; 微信不仅是聊天工具,也可以用来查询社保,具体方法为,打开手机微信,点击【我】-【钱包】-【城市服务】,然后选择自己的社保卡所属城市,选择“ 五险一金 ”里的“社保”选项,最后就可以在页面里进行余额查询的操作了。 4、直接到药店查询 大家都知道社保不仅可以用来缴纳社保,还可以当做医疗卡使用,在 医保 定点的医院或者是药房,可以刷卡消费,在买单的时候可以顺便让工作人员帮助查询一下账户余额。或者买单之后工作人员会给一个回执单,回执单上也有账户的余额。 5、拨打社保电话查询 12333是全国社保热线,拨通之后可以根据提示音操作选择地区和查询项目,然后输入身份证号码以及社保卡号完成身份验证,即可查询卡内余额及其他信息。 6、使用支付宝查询 打开手机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在服务分类中依次点击社保-电子社保卡-社保查询,即可查询各个余额信息以及参保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