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应当持有社会保障卡。但是,如果没有社保卡也可以申请社保。具体规定如下: 1.《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参保人可以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个人身份、社会保险关系等情况进行核实后,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发放社会保障卡。 3.《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申请。 因此,即使没有社保卡,申请人也可以凭借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