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为以下几种情况:1、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4、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5、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一、怎样撤销房屋买卖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的撤销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对合同的撤销,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撤销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撤销;但起诉撤销存在时效限制,限制的情形为: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一年吗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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