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机专用设备名称折旧年限 一、拖拉机 1、大中型拖拉机:73.55千瓦以上12年 14.71~73.5千瓦10年 2、小型拖拉机14千瓦以下7年 二、谷物联合收获机喂 入量2.5公斤以上14年 喂入量2.4公斤以下12年 三、农用载货汽车(50万公里)12年 四、汽车、拖拉机挂车(50万公里)12年 五、机引农具及渔业、牧业机械10年 其中73.55千瓦以上拖拉机配套农具12年 六、排灌机械及大型喷灌机15年 七、粮食处理机械 1、烘干设备12年 2、输送机械15年 3、金属粮食20年 八、农田基本建设机械15年 其中:推土机10年 挖掘机12年 九、农用飞机及作业设备(4000)小时15年 十、修理专用设备及测试设备20年 十一、金属油罐20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