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可以给予适当帮助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要求一方给予适当帮助。“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有残疾或患有重大疾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 2、一方因客观原因失业且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3、其他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适当帮助”的具体办法,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生活困难一方的实际需要和另一方的经济能力等具体情况判定,帮助的内容既可以是房屋的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等实物形式,也可以是金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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