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受托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释义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72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受托支付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贷款人在发放贷款前应确认借款人满足合同约定的提款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征、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状况等因素和贷款业务品种,合理约定贷款资金支付方式及贷款人受托支付的金额标准。
    第二十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一)与借款人新建立信贷业务关系且借款人信用状况一般;
    (二)支付对象明确且单笔支付金额较大;
    (三)贷款人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根据约定的贷款用途,审核借款人提供的支付申请所列支付对象、支付金额等信息是否与相应的商务合同等证明材料相符。审核同意后,贷款人应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象。
    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是什么
    1、实行单独编制预算。
    目前,在财政预算中,预算科目设置的"类""款""项""目"四级指标中,"三公"支出并没有专门列。一般三公经费主要涉及两大块预算资金,一是基本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了单位零星开支的一般业务接待、小型会议经费、车辆交通经费,保障单位日常运行。二是特定的专项经费,有车辆购置经费,大型会议、公务活动等专项业务经费。从我区的实际的的运行和效果看,一般车辆专项购置经费由于与车辆编制挂钩,因此即使安排了购车经费,但无购车指标,年底预算调减,所以支出的情况与决算基本一致。但以各种专项业务活动名义支出的接待、会议、考察等经费,由于无具体的标准,造成部门随意性支出很大,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旅游、请客送礼等铺张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所以,在新科目体系设置尚未出台的条件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有关科目下设置明细,有必要对会议、接待这类的专项支出单独预算,防止变相隐藏于业务等其他项目中列支,为提高预算透明度提供保障。
    2、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
    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三项经费支出,除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政策措施外,必须制定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预算定额标准,并与公务卡的推行、国库单一账户、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有效结合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控制部门随意性支出冲动,才能避免为形式上的零增长而做假账,才能使执法有理有据,有现实操作性。各部门人员数量不同,工作职能也不同,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近年的实际支出情况,拟定一定时期各类层次会议、接待费用、车辆运行等基本标准,并依据部门的业务性质差异,实行一定的分部门上下浮动比例,并公布于众,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
    3、实行“精细”化管理。
    加强三公经费的预算编制与支出监督管理既是财政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践精细化管理的具体体现。支出标准是三公经费预算的前提和首要条件,实际执行中就要精细化管理。为提高预算约束力、增强事中监控有效性和执法监管奠定基础,即对于人代会通过专项经费,实际执行时,预算单位仍需向财政业务部门申报并提交有关预算明细资料进行审核。特别对涉及会议、接待的支出,需说明地点、天数、人数、及用餐标准等,坚持财政预算审核先行,并强化费用结算管理,对超标准或没有预算的列支坚决予以纠正,扣减预算,并与下年度的预算挂钩。结合我区实行的区级出国经费预算及审核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的有效做法,对涉及全区性的原安排在各部门的各类会议、接待、公务活动等经费,也可试行统一归口预算和审核,这样有利于控制借会议之名的各类不合规支出和超标准支出,同时也便于监督管理。公务车辆经费,优先考虑公车改革,或在控制总量、细化配备更新标准基础上,实行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切实降低公务车辆运行经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四十四条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商业银行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是什么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
    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分期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及其发卡业务服务机构应当停止对该持卡人的催收,持卡人不履行分期还款协议的情况除外。达成口头还款协议的,发卡银行必须留存录音资料。录音资料留存时间至少截至欠款结清日。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16: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