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时间有两个约定时间哪个有效? |
释义 | 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生效时间。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的对内效力:合同生效后,当事人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合同的对外效力:合同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主张权利与履行义务; (三)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得经债权人申请采取强制措施使债务人依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履行义务。 一、要式合同成立条件的内容有什么 要式合同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 2、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按指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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