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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处理童工问题的方法
释义
    非法使用童工的处理方式及非法用工的认定标准。对于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根据非法程度进行处罚,责令用工单位送回童工的居住地并承担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则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用工的认定主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的劳动用工权,如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手续则属于劳动关系,否则属于雇佣关系。
    法律分析
    一、非法用童工怎么处理
    1、非法使用童工的,要非法的情节而定,不构成犯罪的,按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责令用工单位送回居住地,并且承担相关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用工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动用工权,是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重要标准。
    传统的做法主要是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若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且劳动者并非童工,则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属于劳动关系,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工人从事劳动的行为,或者依法设立的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
    就企业而言,只要该企业经过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均可认为该企业拥有合法的劳动用工权。即使企业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非雇佣关系。
    结语
    在处理非法使用童工问题时,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非法情节不构成犯罪的,应按每名童工每月50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并责令用工单位送回居住地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构成犯罪,则应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非法用工的认定,一般情况下,是否具有合法的劳动用工权是关键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是否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非法用工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工人从事劳动,或依法设立的单位使用童工。即使企业与劳动者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和义务,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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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4: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