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劳动法》第十五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就禁止使用童工分别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招收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工商户、农民、城镇居民使用童工”。因此,使用童工是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条 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