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取保候审担保人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没有任何利害关系,保证人不能是本案的同案犯,也不能是本案的证人; 否则,因为如果其本人也是司法机关调查的对象,就难以保证他认真履行保证义务;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具体来讲,保证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对保证人有一定的影响力,其身体状况使其有能力对保证人的行为进行监督等;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就不能充当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上述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司法机关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保证人人选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采取提供保证金方式担保。 一般取保候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需要符合的条件如下:(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退还保证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需要被取保候审人满足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可以凭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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