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由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4日印发,共十八条,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南京市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见义勇为评审和奖励工作,有效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评审、奖励及其相关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见义勇为的评审确认、申报奖励以及组织实施工作。教育、民政、财政、房产、交通运输、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和计划生育、园林、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见义勇为评审奖励工作,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