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媳妇的财产公婆可以分吗 |
释义 | 公婆的财产媳妇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分。如果儿媳丧偶了且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分割公婆的遗产,或者是公婆将遗产遗赠给儿媳的。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丧偶儿媳能否继承公婆遗产 儿媳不一定可以继承公婆的财产。 法律规定对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如果有遗嘱明确表示遗产归女婿所有,那么儿媳有权继承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儿子健在的情况下,儿媳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是有权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女儿的继承权大还是儿媳妇 女儿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儿媳没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女儿和儿子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女儿都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儿媳不是公婆遗产的继承人,但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遗产。所以说,女儿和儿媳的继承权不能进行对比。 三、丧偶的儿媳究竟对公婆有没有赡养义务 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法律规定的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我国法律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如果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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