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 1、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罚款200元扣3分。 2、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罚款100元不记分。 3、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罚款200元扣3分。 4、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罚款200元扣12分。 5、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不记分。 6、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罚款200元不记分。 7、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不记分。 8、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不记分。 9、逆向行驶罚款200元扣3分。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罚款200元扣2分。 11、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罚款100元扣2分。 12、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罚款100元不记分。 1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罚款200元不记分。 14、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罚款100元不记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