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怎样立代书遗嘱
释义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在遗嘱人没有书写能力或者其他不能亲手书写遗嘱的情况下,为了保护遗嘱人的权益,允许遗嘱人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由他人代写。另所立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不得涉及本人所有以外的部分,仅限处分自己所有的财产。代书遗嘱有效的情形有,必须是遗嘱继承人自愿、亲口口述遗嘱内容。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在场人见证。必须有代书遗嘱人和遗嘱人的签名和年月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8: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