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保险公司在理赔程序上有所差异。但基本步骤大致相同,其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如车辆因事故导致损失,在修复之前,需经保险公司或指定修理厂进行定损,须三方人员全部到场以核定金额,给第三方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需支付赔偿金的,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相关证据、赔偿项目和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 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