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郑州档案接收办理地点在哪里 办理地点: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章(人才大厦九楼907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受理窗口)。 二、郑州档案接收办理的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