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纳入本区新市民积分制入户管理范围的新市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法定工作年龄内; 2. 在三水区工作或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在三水市已办理居住证满半年以上(含半年)《广东省居住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 提出申请的上一自然月在三水区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期间保持参保状态; 4. 符合三水区积分制服务管理范围且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