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疫情期间,严禁通过健康讲座、培训、召开会议、聚众式有奖销售等形式组织的线下营销经营活动,倡导将经营活动转至线上开展。线下经营活动恢复时间请关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通知或公告。 二、严禁利用健康讲座、免费义诊、会销等形式,针对“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做虚假或引人误解性宣传,对普通商品宣称有“保健”功能、疾病预防或者治疗功能等,推销号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