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父母的名字子女要怎么跟父母继承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如果房产证上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那么房子是父母与子女共同的财产,以父亲母亲一子一女为例(四人对房屋共有份额相同),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四人对房子各占四分之一,如果父亲去世了,其继承人为母亲,那么他的1/4由母亲,一子一女进行继承。 一、女方离婚后孩子是否是第一继承人 孩子是离婚后父母财产的第一继承人。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的继承权也不会因父母的离婚行为而受到影响,只要父母没有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子女就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分别继承父亲和母亲的遗产。 二、代位遗产可以继承吗 代位继承一般不能继承全部遗产。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其父母或母亲如果是全部遗产的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三、孙女能继承爷爷遗产吗 孙女不一定能继承爷爷遗产。如果爷爷立有遗嘱将遗产由孙女继承,那么孙女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由孙女的父亲继承遗产,但是孙女的父亲先于爷爷死亡的,孙女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称为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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