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机关转让自用房产,不需要交土地增值税的。出让,是有特别含义的,出让的主体是国家,具体实施单位是国家土地管理部门,出让的客体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机关转让房产的行为不同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主体是房产所有者(可以是各个政府部门机关单位),转让的客体是房产以及随同房产一同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