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属于违法行为,但严格来说是不允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打电话、接手持电话、看电视。违反此规定的司机将被处以20至200元的罚款,并记2分。这里手持电话的答案是基于手是否离开了方向盘。手离开方向盘,属于违法行为,200元扣2分罚款。如果手不离开方向盘,就不算违法。但是,我必须明白,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是为了每个人的自身安全。目的只有一个。我希望我们开车时不要分心,而是要集中注意力。因为汽车的行驶速度非常快,几秒钟就可能跑出几十米。如果这个时候接电话,分心出事就不好了。另一方面,如果戴耳机,会影响驾驶员对周围环境的判断,不容易听到周围汽车的喇叭声和车外的异常噪音。如果音量太高,很容易转移听力,对行车安全威胁很大。地方政策因地而异。现在湖南等地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车时不允许带耳机。如果你发现同样的事情,你将被罚款和扣分。所以为了我们自身的安全,开车的时候尽量不要带耳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