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省、部级干部一般被规定在65岁退休,教授的退休年龄也可以延到65岁。而一般职工的退休年龄是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并在这类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该退休。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