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试用期 提前3天辞职 可以直接走。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考察用人单位是否是否自己的期限。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不适合自己的,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合同 ,不能当天通知当天走。试用期包含在 劳动合同期限 内。劳动合同仅 约定试用期 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