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是。事业单位的性质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公安,法院,检察院属于行政单位,不属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