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拿着产权证和过户人的身证份去房地产交易中心,重新办理产权证就可以。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