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婚外生子属于严重作风问题,根据情节给予相应行政或者纪律处分,甚至撤职。依照相关法律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未列入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有包养情人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