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实上,绝大多数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都会获得减刑的宽宥待遇,只有极少数在死缓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的死缓犯被执行了死刑。《刑法》第50条规定了死缓变更为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一律对实施了故意犯罪的死缓犯执行死刑。例如,对于一些确有悔改表现,同时又实施了轻微故意犯罪或者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的故意犯罪,在现阶段也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