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四个方面 |
释义 | 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有四个方面: 1、人(操作员工、管理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的重要致因。主要包括: ①未经许可进行操作,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②冒险作业或高速操作; ③人为地使安全装置失效; ④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进行操作或违章作业; ⑤不安全地装载、堆放、组合物体; ⑥采取不安全的作业姿势或方位; ⑦在有危险的运转设备装置上或在移动的设备上进行工作;不停机,边工作边检修; ⑧注意力分散,嬉闹、恐吓等。 例如麻痹侥幸心理,工作蛮干,在“不可能意识”的行为中,发生了安全事故;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原因。 2、物的原因。所谓物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工具、成品、半成品等。物的不安全状态有以下几种: ①设备和装置的结构不良,材料强度不够,零部件磨损和老化; ②存在危险物和有害物; ③工作场所的面积狭小或有其他缺陷; ④安全防护装置失灵; ⑤缺乏防护用具和服装或防护用具存在缺陷; ⑥物质的堆放、整理有缺陷; ⑦工艺过程不合理,作业方法不安全。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构成事故的物质基础。没有物的不安全状态,就不可能发生事故。物的不安全状态构成生产中的隐患和危险源,当它满足一定条件时,就会转化为事故。 3、环境的原因。不安全的环境是引起事故的物质基础。它是事故的直接原因,通常指的是: ①自然环境的异常,即岩石、地质、水文、气象等的恶劣变异; ②生产环境不良,即照明、温度、湿度、通风、采光、噪声、振动、空气质量、颜色等方面的存在缺陷。 以上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环境的恶劣状态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例如有些管理者在思想上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将其视为可有可无,日常以麻木的心态和消极的行为,对待安全工作,安全法律责任意识极为淡薄等。 4、管理的缺陷主要有: ①技术缺陷。指工业建、构筑物及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设计、选材、安装、布置、维护维修有缺陷,或工艺流程、操作方法方面存在问题;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 ③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指导,或检查指导失误; ④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挪用安全措施费用,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 ⑤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不懂操作技术知识或经验不足,缺乏安全知识; ⑥人员选择和使用不当,生理或身体有缺陷,如有疾病,听力、视力不良等。 管理上的缺陷是事故的间接原因,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得以存在的条件。 生产作业环境中,湿度、温度、照明、振动、噪音、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会影响人在工作中的情绪;恶劣地作业环境还会导致职业性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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