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情鉴定过了24小时后在做可以嘛 |
释义 | 可以。法律对于受害人应在多些天内去验伤,没有具体要求,即并不限制在24小时内,但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受害人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睁芹规章》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迅升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亩早老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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