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状主要有哪几个部分 |
释义 | 法律分析:起诉状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1、正文和尾部。包括标题、当事人身份、案因等。标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和文件类型的名称,如刑事诉状、民事诉状或行政诉状。包括原告和被告在内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的全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2、案件名称应当写明,如离婚、继承、损害赔偿等。包括请求、事实和理由; 3、要求法院解决民事、刑事、行政权益纠纷的具体问题,如与被告离婚、赔偿损失、履行合同等。事实和理由首先要明确侵权或犯罪的事实和双方争议的具体内容,明确何时、何地、何人、何种手段、情节过程、造成什么后果、各自的责任和实质性差异。然后,根据事实和证据澄清原因。具体写法可以先写事实再写理由,也可以边写事实边讲道理,视案情而定。在正文下,另一行注明发送机构,然后由具体人员在其右下角签字或盖章,注明具体的年、月、日。律师或者他人代言的,应当写明代写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附件应具体说明起诉书副本的份数、证据的类型、名称、数量、证人的姓名和地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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