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期间的工资在离婚时应如何进行合理分配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婚姻期间的工资在离婚时应如何进行合理分配 婚后工资离婚的分配标准: 1、婚后工资无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3、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 二、不合理的工资分配可以扣除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根据以上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那么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即不可以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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