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原件复印件也可以。 一、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如申请人为劳动者,则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则应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手续。 三、被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如被申请人为用人单位,则应当提交该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如被申请人为劳动者,则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