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 |
释义 |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侵害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3、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4、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的行为。 一、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犯罪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 3、犯罪客体是指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上是行为人违法销售了专用间谍器材。 二、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既遂如何判刑 1、对于构成非法生产专用间谍器材罪的既遂的行为人的处罚标准为: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间谍专用器材是国家安全机关用来进行秘密侦察、联络的工具。这些工具是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技术侦察,履行安全保卫工作不可缺少的手段,但是这些手段使用不当则会侵犯公民隐私、企业的商业秘密等。另外,秘密联络、截密等器材直接关乎国家安全利益,因此,对这些间谍器材的生产、配售、使用都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范围由国家安全确认,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生产、配售都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安排、批准。 三、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非法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本罪客体是是间谍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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