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上市公司股票,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吗? |
释义 | 以上市公司股票,不能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如下: 1、股东直接用金钱向公司投资,其认缴的股本金额应在办理公司登记前将现金出资一次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的临时帐户; 2、实物作价出资方式,实物作价出资方式是指股东对公司的投资是以实物形态进行的,并且实物构成公司资产的主体; 3、工业产权出资方式,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为出资向公司入股,股东必须是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经过法律程序的确认。股东以工业产权(包括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必须对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进行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并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之前办妥其转让手续; 4、土地使用权出资方式,土地使用权价格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评估,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核后,作为核定的土地资产金额。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持有土地管理部新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 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 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 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四分之一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在10%以上; 4、公司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 5、公司在完成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后,才能审批并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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