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配偶父母名下的房产,是否有效? |
释义 | 如果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但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需要提供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父母向子女的配偶赠与。若父母为子女婚后出资购房,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但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供父母当时书面的协议或声明,以证明他们出资是为了赠与夫妻双方。如果无法提供这些文件,出资的父母必须明确表示他们是向子女的配偶赠与,才可以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如果是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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