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疫情尚未结束,市民群众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申领机动车免检标志及驾驶证换证、补证、延期等车管业务,可继续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直接在网上办理,方便又快捷。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