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个人打一个人还手不属于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与联系如下: 1、区别: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防卫过当是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没有超越限度,防卫过当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 2、联系: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两者之间都是一种防卫手段,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 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如下: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