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条不属于不当得利,欠条是付还欠物、欠款或索要欠物、欠款的凭据,而不当得利是指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人应当及时返还其所得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