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租赁合同中的代价费是租赁物品的基本费用,如果未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租赁人不能自行决定不支付该费用。如果租赁人拒绝支付代价费,租赁人有权要求其支付代价费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和诚信原则确定合同条款。” 2.《合同法》第八十八条:“租赁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以及使用租赁物所发生的费用。租赁人不支付租金或者使用租赁物所发生的费用的,出租人有权要求租赁人支付。” 3.《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租赁合同中的代价费是必须支付的,租赁人不能自行决定不支付该费用。如若拒绝支付,租赁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