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位只有收据没有发票合法嘛? |
释义 | 律师解答: 物业出售地下车位只开收据不开发票,是不合理的,不过一般出售地下车位,都是先给你开收据,过几天的时间才能给你开发票,你可以去物业处问一下具体时间。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这条第2款的精神,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赔偿责任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没有依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而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受到伤害.反过来理解,只要物业尽了管理职责,对业主的伤害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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