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办理身份证是否需要提供户口本 |
释义 | 第二次办身份证需要带户口本。儿童办理身份证需带常住人口登记表、身份证件照片、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上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20年或长期,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为5年。办理身份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至30天。急需使用身份证的期间,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一、第二次办身份证要不要带户口本 第二次办身份证要带户口本。办身份证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儿童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儿童的身份证件照片、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的儿童办理身份证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带齐材料才能进行办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结语 根据我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二次办理身份证需要携带户口本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同时,儿童办理身份证需要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儿童的身份证件照片、户口本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根据不同年龄段,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也有所不同。请公民们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准备好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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