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诈骗罪定义标准 |
释义 | 经济诈骗罪定义标准。经济诈骗罪是指利用信用凭证,进行诈骗活动的行为。具体定义标准如下:1、经济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和他人的财物所有权;2、经济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结算凭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经济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对身份无特殊要求;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票据诈骗罪入罪条件有哪些 票据诈骗罪入罪条件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所有权和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信用卡犯罪的具体构成是什么? 信用卡犯罪的具体构成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确无诈骗故意,即使违反有关信用卡管理规定获取了财物,也不能以犯罪论处。如不知是伪造、作废的信用卡而使用,善意透支,误用别人信用卡等,均不能作犯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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