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为公正、高效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规范人民法院确定管理人报酬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该规定。管理人履行企业破产相关规定的职责,有权获得相应报酬。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据该规定确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人分期或者最后一次性收取报酬。 第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申请后,应当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的工作量作出预测,初步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当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和收取时间。 第五条 人民法院采取公开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的,可以根据社会中介机构提出的报价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但报酬比例不得超出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限制范围。 上述报酬方案一般不予调整,但债权人会议异议成立的除外。 第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确定管理人报酬方案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管理人。 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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