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
释义 | 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非出现法定可撤销的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 一、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赠与行为可以撤销的情形包括: 1、赠与物权利没有转移,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 2、受赠人有法律规定的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离婚房子赠与孩子可以要回吗 离婚房子赠与孩子不可以要回,除非受赠人存在过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三、赠与人可撤销赠与的情形 以下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1、受赠人对赠与人及其近亲属有严重侵害行为;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却不履行;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可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可见,赠与合同可附义务,受赠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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