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给孩子的房产为何难撤销? |
释义 | 《民法典》里有规定,房子进行赠与了之后,如果还没办理过户,赠与人后悔了可随时撤销赠与行为。如果已经过户的话,因为这个房子的主人已经发生了改变,因此撤销赠与就变得比较困难了。 一、父母公证房给孩子是否能反悔 父母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给孩子后,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反悔。父母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房子赠与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不可以进行反悔,父母应当将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存在以下情形的,父母可以撤销赠与合同,进行反悔: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二、恋爱过程中可以要求返还对方财物吗 恋爱期间赠与对方的财物,属于法律上的赠与,如果动产已经交对方,不动产已经过户,不可以要求返还。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然,如果是不动产(比如房产),没有变更登记到对方名下,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三、协议房产继承后悔了怎么办 协议赠与房地产后悔,未经公证或者过户登记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其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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