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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钢板拆除后如何报销?
释义
    工伤治疗费用可凭收费凭证报销,符合工伤保险标准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记录和提供社会保险数据,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查询、核对缴费和享受待遇记录。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费用符合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引发的疾病治疗费用也可报销,康复费用也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工伤治疗一年后,需要拆除钢板的,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凭医疗机构的收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治疗一年后需要拆除钢板的医疗费用可以凭医疗机构的收费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和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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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13:08